【晗芳】击鼓_每一个夜晚_死生契阔_孙九芳

是一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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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说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时候。我乍一下没听懂,茫茫然看他会儿,憋出句说人话。这满腹经纶的文人没生气,温温的一笑说,就是我要和你一起看到天下太平,卸甲归田,一起的享享人间的清福。我说哦懂了,就是打完了仗了你要跟我回家过日子是吧。这家伙难得笑的开心,和我说对,过太平日子。

我以为君子一言九鼎,他说了就得做到。我不知道这话不是他自己想的,是他引经据典的。没有成真,不能算他失言。

多可气。这样子的话,我连账都没法和他好好算了。我多少次气到牙根儿痒痒,恨的肝肠寸断,到头来,也只能自己憋着,没处发泄。再是捣枕捶床的酸涩,也无法宣之于口。

毕竟这是我和他两人的事。旁人无关紧要。既然他失信,那也就,只好做算是我一个人的事了。



今天也是一个十分晴朗的日子。

正值春日,草长莺飞的天儿。放晴的天气并不罕见。只是阳光虽是明媚,早晚的风里还是带着深深的寒意。可若是在朗照的太阳下晒一会儿,还是会热的难受。穿上了外套会热,脱去又会被风吹的打寒颤。这就是北方短暂又有些烦人的春日,令人纠结来纠结去,不经意就着了风寒。

河冰是早已开冻了的。涓涓的春水漫漫,粼粼的波光闪现。河边的柳开始抽出细细的嫩芽,远看是尚未变得浓郁的一团嫩绿。岸边才刚刚长出细细的青草,葱葱茸茸的一片,中间时不时夹杂几朵瘦小的花。

当风吹过的时候,河堤上的柳枝会婀娜的舞动。堤岸边时有行人路过,有人行色匆匆路过,有人悠悠哉哉驻足,细细的咂么一点点春讯,又会被夹着寒意的风吹的裹紧了衣裳走开。河边上有几只纸鸢高高的飞,东风将它们托的更高。地上放课的孩子兴奋的跑跳,攀比谁的风筝飞的更高。

平静的镇子,平静的日子。石板路蜿蜒的铺遍镇上每一个角落,酒楼之上还会挂着有些旧了的红灯笼。路边偶尔还有茶楼的旌旗。人往人来算不上冷清,人来人往也称不上多么的熙熙攘攘。你到镇上,沿着河堤走,沿着水流去,路过那家酒楼,走过那间说书唱戏的茶馆,你过那旌旗,走过石拱桥,桥下就是镇上唯一的一间书店。

书店很僻静,开了算起来也有些年头。因为孙九芳到这也有了些年头。今日里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在窗边的柜台听着外面的挑担卖货的吆喝发呆或看书,而是蹲在地上忙忙叨叨的扎风筝,让人稀奇这看着有点儿不食人间烟火意味的人竟然也有这手艺。不过他还是和往常一样,并不会驱赶来这看书的人。

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的孙老板手巧的惊人,不肖多会儿手底下就出了个风筝。他思来想去似乎是觉得有些素净了,干脆又在上面描画出个踏着云的齐天大圣。挑好了书来结账的客人看见了,满是惊讶的细细打量着风筝,然后啧啧称赞孙老板的本事还真是深藏不露。

当日头降下,变成橙红,染出血色的河水时,孙九芳一般就要关店了。他家离这不多远,三两步拐个弯就是,路过卖货郎时他偶尔也停下买些小玩意儿带给妻儿。短短的一段路,也总会有好几个人和他打招呼。看到他手上的风筝和梳头油,总会笑说他可这日子可真令人艳羡。他只是浅浅笑笑,不置可否。眼底隐晦的有情绪翻涌。

这个城镇日子很平和,水流潺潺的流过,养起一方的人。他的日子也很平和,收入稳定,家庭和睦。回到家中,妻已备好晚饭,儿子瞧见他手上的风筝,开心的扑到他怀里,抱着风筝不肯撒手,满心欢喜的给妈妈炫耀。灯影昏黄下映出三人的影子,和乐美满,其乐融融。

夜已深沉,一轮明月投入水中。石板路上已是漆黑一片,仅有月光爬入缝隙。巷陌里偶尔只传出几声狗吠。零星只有几点如豆的灯火,是挑灯夜战的莘莘学子。白天的喧嚣蛰伏入夜,万物俱歇。有人安然睡去,有人辗转难眠。

孙九芳心底明白他曾经满怀期待的太平已经到来,但他总是不可遏制的回想起令人心里发凉的轰炸机声。明明是个月色如水的夜晚,辗转间却让人分不清,远方震天响的炮声是否真的存在。眼前那张浸满血和尘土的脸让人看不清,他隐约看见他在动嘴但听不见他在说什么。机关枪突突的声音和不时撂下的手雷震的人耳鸣。他听见有人拽着他大喊一声快躲——旋即狼狈的被扔到附近的手榴弹震出几米远......

孙九芳惊的从床上猛的弹起来,后知后觉的回过神来战争结束了十年了。再也不会有尸横遍野的惨象,有被赤血染的猩红的江水,不会有难民无家可归,有人饿死路边被野狗啃食。在安静祥和的气氛下,人们在逐渐的淡忘过往的伤疤,忘记战争的惨痛。血淋淋的历史,死在了黑暗中的人们,只存在于像他这样苟延残喘活下去的,在每一个夜晚都辗转难眠之人的噩梦中。

孙九芳痛苦的低叹一声,紧紧的捂着头,闭上了双眼。夜半时分,突然下起了缠绵的雨。贵如油的春雨此刻却只平添愁苦,滴滴答答的敲打门窗,水痕顺着玻璃窗划落又消失。门外风雨吹落一地残花,明早起来一定有人感慨几句倒春寒的威力,随即又照常自做自事。只有他一个人在夜晚里回忆他,回忆荒月、战事,和炮火连天下,枪林弹雨间,壕沟里不顾一切的吻。



孙九芳一开始很烦郭霄汉。

很烦。

当然,郭霄汉那时候也不见得多喜欢他这个刺儿头。

他们这个散装的连队,说好听了不过是一堆散兵游勇,说难听了是一堆走投无路的败家之犬,被打的死伤惨重无处可去,路遇上了正规军,勉勉强强给人凑了人数被收编。他们瞧不起正规军耀武扬威高人一等的姿态,正规军看不上他们这些来路不明流里流气的兵痞杂种。

于是这种情况下一个脾气暴躁的刺儿头和一个肚子里有点儿洋墨水的正规军互相看不顺眼可太正常了。怎么起的矛盾,记不清了。但孙九芳就记得自己没吃亏,先下手为强出其不意就踹了他一脚,后来打的高下难分的滚在泥里挨了两拳以后才心里暗道这小白脸还挺能打。

后来再明面上的争斗就没有了。因为就冲他俩动这一回手都差点儿让直接拉出去吃枪子儿。当然最后在他们连长的苦苦求情和战力稀缺的情况之下,他俩只是各挨了顿快被打的半死的军棍,被营长骂得跟孙子一样,写了份检讨就结了。

当然,关一起写检讨时他俩也没少撕巴。最后孙九芳眼瞧着这个小白脸嘴不停手也不停的交了检讨就被放了,自己被他耽搁的一字都没来及写。看着门外之人离去的背影,他恼羞成怒的揉皱了纸团撒气,想了想营长的臭脸,别的头都大了一圈,最后只能压着脾气又展平了纸张,沉着脸往上写字儿。

他妈的。孙九芳想到那双笑的跟狐狸一样狡诈的眼睛,心里骂道。

吃亏就吃在比这落魄书生少啃了两本书。他咬着牙发狠。就会搬弄点口舌是非。

这个天下那时着实惨淡。广阔的土地在侵略之下民不聊生。有的地方十里洋场歌舞流连,有的地方战火纷飞尸横遍野。有歌舞升平的繁华,有难民逃荒的惨象。权利场上利益更迭交错,人命成了最不值钱的东西。想要一心报国是那么的难,千万人前仆后继的舍身救国,抛头颅洒热血,却挡不住敌人的坚船利炮。只能被打的四处游荡。

正规军说是正规军,其实倒也很狼狈。没有一个稳定的据点,武器装备样样比不过别人,人数上也没什么优势。唯一的优点:擅长游击战。神出鬼没,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大部分时间这个策略很好用。但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有些不够看。

在山上遭了围堵拦截不算新鲜事。但即将弹尽粮绝又碰上重兵压阵,这个问题就严重了。收编的地方军负责掩护,部分连队殿后,大部队分批突围。仗着对山里地形的熟悉,突围很快成功。孙九芳他们最后一波撤下来,同大部队汇合后发现不对,上面殿后的没成功下来。

突击下来的大部队死伤情况不容乐观。再硬着头皮着头皮咬着牙上很难,一个搞不好就是所有人交待在里面。一时之间没人说话,伤亡最小的地方军们也没吭声,只是各个又重新背好了枪,上好了膛。

地方军,别的优点没有,打仗生猛的很。一个连愣打出一个营的气势,从后方突袭的让敌军以为对方对方增援来了,一时间慌了阵脚乱作一团。最后成功撤下的时候,孙九芳一边架着受了点轻伤的郭霄汉,顺路从敌军尸体上还缴获不少兵器。

当然,最后因为郭霄汉打的小报告,一样儿都没能留下来。全都被上缴充公了。

......他妈的。孙九芳心想。他当时应该趁乱多给郭霄汉几脚。不让他多躺几天简直都对不起他这张破嘴。

有过并肩作战的经历,正规军和地方军之间的矛盾似乎也没那么突出了。生死面前不彼此信任,最终的下场只有全都变成孤魂野鬼。有过在同一个壕沟里躲子弹、打掩护,和敌人血战厮杀这种生死过命的交情,什么看不惯小白脸假清高、看不上兵痞子没规矩这等事就都变得不值一提了。孙九芳见到郭霄汉还是会呛呛,只是较之以往没人拉着就又要干起来的劲头,语气平和的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不痛不痒不咸不淡。但是每天不见到对方斗上两句,又有些放心不下。

毕竟如果哪天音信全无了,那才是最令人害怕的事。

孙九芳以为,多少他跟郭霄汉两人之间还是有点儿看不顺眼的。没承想竟然也有一天,他和郭霄汉一起合伙动手教训了别人。

说起来确实赖不得人家正规军看不起他们这些个兵痞子。毕竟这净干了些令人瞧不起的事。沉着脸抡起拳头打那个欺压流民的队友的时候,孙九芳想着。

其实原也不需要他郭霄汉路见不平插手。他面前的这几个渣滓一起上他也能应付,最多也就是两边都不得好。原先他也没想到他会来帮忙,毕竟他们之间起内讧,身为正规军等着看笑话还来不及。

但他没有。

当他路过毫无条件的一起出手了的时候,孙九芳撇嘴笑了笑,觉得看在他也挨了两下的份上,就这么原谅这个家伙之前耽误他写检讨,还打小报告的仇吧。

这次斗殴没有闹到上面去。毕竟有他俩前例为先,谁也不想再被军法崩了。逃难的流民早就溜了。孙九芳踉踉跄跄直起身,用手摸了摸鼻子,不出意外挂了彩,糊一手血,他正想拿袖子随意擦掉了事,面前有人递过来一方干净的手帕。

啧。干净的像个娘们的手帕似的,都让人不好意思用了。孙九芳犹豫了一下,还没开口拒绝掉他,对方倒是不由分说的直接上了手。

“你回头得洗干净还我。”该死的郭霄汉动作一点都不温柔的大力蹭着他的伤口,动作粗鲁的他疼的呲牙咧嘴,“洗不干净你就等着重新再给我绣一个吧。”

末了没等他反应过来,这人把手绢往他手里一撂,扬长而去。留下他呆呆地盯着手里被血染脏的帕子,瞠目结舌。最后等人影走远了,才恼恨的红着耳根冲着和他背影骂道:“做你他妈的梦吧!”

郭霄汉再逮到孙九芳,是在没几天后的晚上,一处隐秘的墙根下。

香烟一向是军队里的紧俏物。那是香饽饽,抢手货。谁都念着那一口。孙九芳威逼利诱才从别处搞来了这一支,好容易找了个隐秘地方偷偷躲着享受,没抽上两口,直接被人给抽走了。一抬头,他妈的,又是阴魂不散的郭霄汉。

“你他妈还我。”他站起了身子要去抢,却被人叼着烟灵活的三下两下躲开,狼狈的被人下脚绊住了。他摔一跤在地上猛抬头想还手,一盯上对方狐狸样的眼睛突然又怔住。军队里大老爷们儿间互相抽一支烟算不得什么事,光膀子睡一个大通铺,有什么可害臊的。可看着那双眼睛,看着嘴里叼着他抽过的烟,自如的吞云吐雾的郭霄汉,孙九芳突然脸烫得要命。

不是挺讲究的一个喝过洋墨水的吗?这会儿怎么不讲究起来了?

郭霄汉倚在墙上叼着烟,稍微带着点恶作剧的表情凑近爬起来的他,眼睛眯的像个狐狸。恶意的吐了一口烟在他脸上。看着他咳得眼泪都出来的样子,笑的心满意足。

按理来说,按孙九芳平时的脾气来说。他会直接冲郭霄汉那张白净的脸上来一拳。但偏偏他这会儿不争气,被一个老爷们儿一个举动勾的面红心跳,脸烫得要命,只能拼命的咳,咳够了以后躲着不去看他。手搁在兜里,捏着那一方手帕。过了半晌才下定决心掏出来往郭霄汉手里一扔,逃命一般的飞快的走了。

郭霄汉眼疾手快接着,细细打量,忍不住乐出来。他也没想到,这个刺儿头还真能给他重新绣个帕子。他小心翼翼的折好了,收进口袋里。想一想平时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家伙捻着针搓着线绣花的样子,笑里不自觉带上些宠溺。

该说什么?铁汉柔情?他又想起孙九芳刚刚被逼到脸红的模样,悠悠的吐了一口烟。又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不知不觉间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变化。是爱情吗?不知道。还是单纯的想女人了?似乎又不是。于是最后孙九芳红着脸想了许久,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劝着自己,战友情,战友情。每天灰头土脸的同吃同睡同生共死的,亲近点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世道是个吃人的世道。他把人连皮带骨的吞进去,最后连个渣都不会给你留。

孙九芳顶着乱飞的子弹,躲在掩体后给上前突围的队友打着掩护,让炮打起来的尘土崩的快要睁不开眼。

敌袭来的突然。如果不是哨兵发现了不对,他们所有人怕是都要交代在这里。但目前看上去,发现了也没有多大的用处,敌众我寡,装备落后,地形难以突围,无论哪点都实在吃亏。

每一个人心里都清楚这一点。但没有一个人选择投降或逃跑。从夜半到天明,连天边也泛出了赤红色。一波一波的人倒下,又有一波一波的人再补上。反正对方是没想给我们留下活口了,死也得有点骨气,起码不能便宜了敌军,怎么也得多弄死几个来垫背。就这么想着,每个人视死如归。

孙九芳不知道在壕沟里趴了多久,但他顾不上别的。他的任务是掩护和殿后。机关枪子弹打没了就换手枪,手枪子弹打没了从死人的身上扒。他又一次趴下往旁边摸索的时候才碰到了郭霄汉,附近离他最近的活人。对方也是在和他做一样的事。愣住不到一秒,又迅速开始打起配合。枪炮声太响了,他看见郭霄汉在动嘴,但是完全听不见他的声音。长时间精神紧绷水米不进让他视线有点模糊,一个分神他只感觉被人拽了一把,然后两人一起被撂在近处的炸弹给掀出去了。

......可能是真要交代在这里了。他和郭霄汉并排躺在一块儿,眼神空荡荡的盯着泛赤红的天,想着。

他又想起之前困扰他的那个问题。他突然转过去,牢牢的盯住郭霄汉的脸。不出意外的看见他也在看他。

是爱情吗?

不能说全是。

是欲望吗?

不能说全无。

......那是什么呢?

不知何时十指已然紧紧相扣,再回过神来时,他发现自己已经揪着他的领子和他吻的难舍难分。

粗暴、犷砺,带着发泄一般的狠意,却也带着那么一丝的柔情。如猛虎亮出利爪,却又只是细嗅蔷薇。对方默默承受着他的狠意,以柔克刚,却又不让步的也咬了他一口。

在尸横遍野的荒野,在震耳欲聋的炮火下,硝烟四起,他们镌刻血色的吻在记忆里。



我想过我和郭霄汉之间那算什么。但是太复杂了,我想不通。我们之间的感情基于同生共死,却好像又变了质。我们的吻里面带着欲望和爱,却又不止是如此。总之确定的一点,我很希望我们能一起活到头。最好能一起过不用打仗的日子。

看起来他似乎也这么想的。但是他说的太文言了。张口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给我听的一愣一愣的。

他妈的,果然我吃亏就吃亏在比他少读了两本书啊。

那也是第一次我了解了他的过往。事实上他确实能算是个小白脸。留过洋的公子哥儿,有那么些真本事,原先也是个教书先生。后来家乡沦陷,家逢不幸,干脆弃笔从戎投了军。

他说,我想看到天下太平,黎民免于苦楚。然后卸甲归田,安享余生。

他说这话时,眼里全是光。

我不懂他们文人的理想抱负,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我觉得他是个高尚的人,所以他的理想也在我这熠熠生辉。于是我跟他说,好啊。打完仗你就跟我回家过日子吧。你还可以捡了你的老本行教书育人,教人向善劝人学好,我呢就摆个摊做个小买卖。挺好挺好。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他答应了我,笑得特别开心。

或许是因为心中有着这么个念头,我们一次又一次的挺过围剿、熬过突围。死亡和我们擦肩而过无数次。原先我们并肩作战。但后来我们营又被收编归置到了别的地方,于是跨越千山万水,我和他之间开始寄信。情形在变得越来越好。胜利的曙光就在眼前。信件在炮火连天中来往,却依旧是整洁干净的,字迹俊秀的像他本人,斯文儒雅。

解放前最后一战,我给他去信,写好了地址,让他记得战争结束后到那去找我。我在故乡等他。

我在那小镇上等啊等等啊等,没等到人,也没等到回信。等了月余,等到了一封电报,和一件沾满了血的军装。

郭霄汉,他死在了黎明前夕。不知道是那一具尸骨。只留下这么一件衣服。考虑到我是他已无亲人,我是最近的友人,特此把衣物带给我,留作衣冠冢。

那个狡诈的书生,他失言了。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生死聚散离合,我和你一起说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要拉着你的手,和你一起变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

唉,可是太久了啊,我无法与你相会。

于嗟洵兮,不我活兮。

唉,可是太遥远了啊,我无法兑现我的誓言。



我留在了故乡。虽说我一走这么多年,再回来时父母兄弟都已不在。只有族里还有几个远亲。于是我继承了父母不多的遗物。从一个旧书局的老板那盘下了店,做了这书店的老板。

天下太平了。盛世如我们曾经所愿的那样的到来了。但我无法像旁人那样幸福快乐的活下去。

我做不到。

我怎么能做的到呢。我始终记得那两句誓言。我记得他眼里的光。于是他的死,他的失言,都成了我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

我固执的不愿意去放下那一切。

所有有关他的事就像是扎根在我心头的花,开的妖冶又迷人,以我的血肉精气做养料,蚕食着我。但我不会连根将他拔起的,就算是他日日夜夜的折磨着我也不会。

忘掉了所有,也就没了我。花败了,我也就是具行尸走肉了。

从此这暗流涌动的爱意与我共生同死。

我曾拒绝和这世界再有交集。但没想到最后还是有了牵挂。

妻儿是一个意外。

妻是我远房的族妹。平日里静静的,不爱说话。我和她有交集不过是她爱看书,于是我的书店时常欢迎她来白看。

后来我不多见她常来了。偶尔再见她时,她依旧那些文静,总是低着头不看人,但是那样挡不住她脸上被打出的触目惊心的淤青。

她是不得不嫁给我的。她酗酒的父亲和刻薄的母亲反对她的自由恋爱。而那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搞大了她的肚子,却又一走了之。这个孩子是谁的,只有我和她知道。

我不忍心看着她被爹娘活活打死。于是变相的收留了她娘俩。

每日生活便是那样,早起我出去看店,随缘做生意,并不轰走白来看书的人。郭霄汉从前一直还想着在回去教书,我没那能耐了,开个书店完成一小半,不驱赶看书的人就当完成另一小半吧。我坐在窗边或点账或看书,听着街上吵闹的吆喝。日暮时分我关上店,路过小摊贩时带点什么回家。

我活的像一个正常人。因为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有关以往的的种种。但我挣扎着不要活的完全正常,因为我不愿意忘掉所有。

我拒绝融于世俗,却还是对妻儿会留有一丝温情。朝夕相处中我感受到温馨平淡,可越是和美,我越是会痛苦的回忆那个夹杂着血腥味儿的吻。

我在和平里,摇摆挣扎,回忆着他,逐步的走向死亡。



那书店后来关了很长一段时间。或者说,无人问津,被封禁了很长时间。

书店焚于火海。原因不可述。总体归结,理想主义走向极端,纵火烧毁了诞生的摇篮。

火舌在跳动,黑烟滚滚升腾,昔日平和的小屋摇摇欲坠,热浪扑面而来,卷动着扑天盖地的嘈杂和吵闹。人性的低劣和恶臭在此刻暴露无遗,无知者洋洋得意,对无言的文明恶毒的品头论足一番,随意翻弄破坏,留下焦黑的废墟,大摇大摆地扬长而去。

书店的老板因为拒不肯销毁被封禁的书籍,已经被套上了各种罪名。家里被打砸抢的不堪入目。他本人也为此和人争吵动手,那还是人们第一次见他红了脸失态。但最终抵不过人多,抵不过人性的低劣,急火攻心的病倒了。他本来就一蹶不振很久了,书店被烧了的那天,他站在人群中,目光空洞的望着。火光映照到了河水中,烧焦的灰烬随着风卷起,飘落到他脚边。他向来挺直的腰板塌下了,最终在妻儿的哭喊中,长吐一口鲜血,倒下了。随后不久,郁郁而终。

听说死前他留有遗言。但很简短。

一则叮嘱妻儿,低调行事。以免被人欺压。他无法护住她们了。

二则,请将他与那衣冠冢合葬。

远方号角声阵阵,天边亮起曙光。

他和停留在那的爱人相拥,一同步上归途。





















从上周五写到这周五,一个星期之中就写了三天,剩下四天全在拖,真有我的。

是对晗芳拆了之后受刺激之作。虽然理智告诉我要接受,但感情告诉我我很难受。

不矫情了。没什么好矫情的。

说实在的,这还是我第一次写cp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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