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亮:请勿上升
ooc预警
私设如山
大楠走后门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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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黑暗中的救赎,我抚平你躁动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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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已经第三次来到这里了,可这个月才刚过去一个半周。
论酒,这里不如夜店里的齐全。论气氛,这里不如夜店里的热闹。论地方,这偏僻地一点也不好找。
王九龙之前可是个爱蹦迪的人啊,没事就喜欢拉着老秦和老大在舞池里流连。或者是两位一通电话,他准会出现。
年轻人嘛,蹦个迪怎么了。
迪厅里灯红酒绿的,DJ打出一首首动感的音乐,听过音响传出来直接炸在耳旁。蹦迪的时候,是最放松的,开心的不开心的全都被这音乐带走,剩下的就是享受。
没发现这家小清吧的时候,王九龙确实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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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还在迪厅里蹦了好几回,这个月倒是谁拖着都不愿意去了。
王九龙发现了一家清吧。
它躲过都市的喧闹,藏匿在月光的某个角落,要不是那大大的灯牌,王九龙不会注意到它。
这是一家很安静的清吧,要说别的清吧,也许没有舞池但总会放一些动感的音乐。
这一家截然不同。
它叫饮悦。
门口张贴着一张海报,好像是宣传驻唱,王九龙没仔细看,推门就进去了。
店面比王九龙想象要中大得多,一个吧台,几个卡座和过道间的座位,还有一个驻唱舞台。
工作人员在调试驻唱设备,吧台处的调酒小哥穿着小西服带着一副金丝眼镜,像极了斯文败类。几个姑娘坐在吧台那,痴痴地看着小哥调酒,是不是交头接耳的说一句“好帅”。
王九龙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不近不远,正正好能欣赏驻唱的距离。
设备比想象中调得要久,那工作人员看起来没什么经验,一把吉他调了半天。王九龙拿着一根薯条搅和番茄酱,视线在薯条上但实际上目光无神的在发呆。
“小赵,我来吧。”
一个姑娘走上台,猫跟的鞋一步步敲在地上发出清脆好听的声音,底下的人小声起哄。
王九龙抬头望过去,看见那位姑娘一瞬间有些失神,薯条往嘴里送到一半就停下了,扒不住的番茄酱滴在裤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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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一身墨绿色的旗袍,侧边的开叉恰到好处,正好露出一截细长的腿却又不显得暴露。
头发规整的盘起,耳边留出一绺发鬓。手上没有过多的装饰,那一串珍珠项链环在脖子上。明明是老气的颜色和贵气的装扮,却盖不住她的年轻气色。
她从工作人员手中抱过吉他,三两下就调好,随手一拨就是十分好听的音色。
“欢迎大家来到饮悦,抱歉让大家久等了。”
王九龙回过神来。
“下面是一首《借我》,希望大家喜欢。”
姑娘背上吉他,这样现代的乐器跟她一身旗袍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又很奇妙的融合在一起。王九龙第一次觉得自己实在是词穷,思索半天才出来一句“好看”。
姑娘清澈的嗓音,诠释着她所理解的这首歌,意外的有故事。
灯光打在姑娘身后,让人感觉她在发光。
王九龙看着姑娘弹唱的样子,挪不开眼睛。喜欢喝酒的他自打姑娘出来之后半杯都没下肚,她是真的吸引人。
直到姑娘谢幕了,王九龙还沉浸在刚刚的歌声里。手表滴的一声,王九龙抬眼看表,正好十一点,他端起酒杯几口喝干,拿起大衣就往门口去。
他记得门口贴了驻唱的海报。
海报上有姑娘的名字,她叫宋别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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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别枝原先不叫宋别枝,改名也好艺名也罢,反正她现在以宋别枝自称。
十七岁的时候,她辍学独自一人来到这个城市。最开始是街头卖唱,后来被饮悦的老板娘挖掘,主动邀请她做饮悦的驻唱,包下她生活上的许多开销。
对于宋别枝来说,老板娘是像她姐姐一样的存在。
当年刚到这个城市,人生地不熟,卖唱也赚不了几个钱,过路人也许会驻足,但少有往纸盒子里施舍的,更别说扫码点歌了,怕是都觉得麻烦。
在最落魄的时候,是老板娘向她伸出了援手。
后来也被人问过为什么不回家,宋别枝苦笑一下,她倒是想回家,但是她没有家了。
父亲早年因病去世,母亲在宋别枝十五岁的时候卷包袱走人了,剩下宋别枝和失明的奶奶一起生活。
奶奶原本有个健康的身体,眼睛也清明,但是父亲的离世对奶奶的打击太大了,那是她唯一的儿子,生生把眼睛哭坏了。身体也一瞬间变弱,几年的时间里,陆陆续续花了不少钱看病。
也许母亲就是受不了这样的生活,在某个夜里给宋别枝留下一张银行卡和一封信,再也不回来了。
宋别枝本想直接辍学去打工,但是每次放学回家,奶奶总会拉着她的手一遍遍抚摸,嘴里念着“我们乖乖将来一定要考一个大学呀”。
打消辍学的念头,拿着母亲留下的卡生活,两年之后奶奶就去世了。卡里的钱不多了,再这样下去连自己都养不活,最终宋别枝还是选择了辍学,就有了接下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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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龙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败在这样一个文静优雅的姑娘手上,要不是遇到宋别枝,他还以为自己爱的是御姐那样的。
“别枝其实很坚强,年纪不大但是经历了很多。”吧台的女人饮下一口酒,“我没见她哭过。”
王九龙不说话,听女人继续往下说。
“其实她之前加入过一个卖唱的乐队,说是乐队也不准确,毕竟那只有一个吉他手。后来别枝和那个吉他手在一起了,她现在这一手吉他就是他教的。可是这段情伤的她太重了,还好在她快要崩溃的时候,我遇到了她。你看她现在开朗的样子,我应该还算成功。”
王九龙重重的点头,肯定对方的说法。
“别枝每周三周五是固定演出。”
冷不丁地扯开话题来了这么一句,王九龙抬头看向这位女士,收到对方的一个wink。他会意,嘴角上扬的同时打了个响指。
“谢啦,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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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顾客每次坐在同一个位置,而且是正正好距离舞台最佳的位置,很难不让宋别枝注意到。
她疑惑为什么总能被他坐到这个位置上,看了一眼远处撑着脸看她的老板娘,宋别枝心里有了一个不确定的答案。
这人该不会是老板娘的男朋友吧?
这个答案很快被宋别枝自己否认了,对方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若说是老板娘的男朋友,此时这两人应该躲在角落里谈情。
这人看起来不是来喝酒的,通常是早早的来霸占一个好位置,点一杯酒也不怎么喝,就等着自己上台。结束之后再将酒一饮而尽,拿上风衣就走,丝毫不带留念的。
“姐,你认识中间那个客人吗?”
“说过几句话。”
“说什么了?”
“他说他是你的粉丝,想和你套近乎。”
“我的粉丝啊…”
“对啊,你的男友粉。”
……
宋别枝害羞的挥手,示意老板娘别再说了,她臊的慌。心里还是决定多留意留意这个客人,找个时机去跟他说说话。
典型的口嫌体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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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宋别枝在王九龙第一次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在幕后准备上台的时候正好瞥到王九龙从门口进来,一路走到中间这个位置上。
在宋别枝的印象里,王九龙很高,精瘦的身材,生的白净有棱角,偶尔笑起来露出八颗牙齿,有点像小时候常喝的旺仔。
感觉是一个有趣的人。
宋别枝结束之后赶紧绕过舞台后面的小房间去找王九龙,而王九龙像是早早就预知了她会找过来,一反平时结束就走的习惯,定定的坐在原位等她。
宋别枝没多想,看到王九龙还在,整理了一下旗袍,经过吧台时拿起早就让调酒师做好的酒,往他那走去。
“先生您好。”
“宋小姐您好,王九龙。”
两人碰杯。
“听说您是我的粉丝?”
“没错,别总您,叫大楠就行。”
俩人愉快的聊天,不得不说王九龙很对宋别枝的胃口,特别是看到王九龙笑起来的样子,戳的她心里一咯噔。
聊到店里即将打烊,客人们陆陆续续走了,两人交换联系方式。
“我送你回去吧?”
“不麻烦你啦,我和老板娘一块走。”
王九龙偷偷的弯了弯嘴角,不紧不慢的拿起搭在旁座的外套。
“成。”
这家小清吧离王九龙家不远,平常也是走路过来的,可今天偏偏开了车。
(微信)
[ 聊得怎么样?]
[ 挺好的,托您的福。]
[ 一会送她回来小心点啊。]
屏幕上方跳出另一条信息,是宋别枝发过来的。
[ 大楠,你走远了吗?]
王九龙心里一喜,回了老板娘的话之后切到宋别枝的聊天画面。
[ 没呢,怎么了?]
[ 那个,老板娘好像先走了,要不你还是送送我吧…]
[ 行,你在门口等我。]
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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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路上聊了几句,越聊宋别枝那边越没声,扭头一看,她已经靠在椅背上迷迷糊糊的睡了。到目的地的时候,宋别枝已经睡熟了。
王九龙尝试的叫了她两声,结果对方扭了个头继续睡了。无奈之下只好联系老板娘,将宋别枝抱上楼。
第二天宋别枝醒来的时候,从老板娘口中得知昨晚的事,不好意思的给王九龙发信息。
[ 大楠,昨晚麻烦你了。]
[ 小事,主要是送你安全到家。]
[ 要不我请你吃顿饭吧?]
[ 哪好意思让姑娘破费啊,什么时候你给我唱首歌得了。]
宋别枝觉得这也算是用自己的方式还了王九龙的人情,便直接答应了。
王九龙还和之前一样,只要是宋别枝的驻唱就准在场,老地方,只点一杯酒。不同的是两人现在是朋友的关系了,结束之后,王九龙在原位等她找来,默契的喝一杯再送她回家。
日久是会生情的,纵使宋别枝之前有再深的情伤也不妨碍她对一个人心动。
她穿旗袍驻唱,偶尔晚上刮大风的时候,王九龙就回把那件经常带着又不穿的外套批在她身上。宋别枝嗅着肩上外套的男士淡香,感觉王九龙是特地为自己准备的。
“别枝?别枝?”
“……嗯?”
“在想什么呢?不会是在想喜欢的人吧?”
“啊?没…没有啊!哈哈哈姐姐你胡说啥呢…”
宋别枝慌忙的否定,结巴的样子一点也不像平时措辞得当的她。耳朵尖上的粉红也将她出卖,分明就是在想心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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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龙想过自己将来总会收敛性子找一个人好好过日子,但没想到这天来得这么快。
收到老板娘“ok”的表情之后,王九龙放空了一会,心跳有点加速。
[ 按原计划进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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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别枝惯例的演出,迫不及待登台望向那个位置的时候却发现空着。
王九龙没来。
稍稍失落的她立刻反应过来,背上吉他开始唱第一首歌。直到最后一首歌结束了,王九龙都没有出现。宋别枝勉强维持着自己的笑容谢了幕,转身就换上了不开心的样子。
进入小房间的时候,桌上的手机刚好亮起来,是老板娘的信息。
[ 一会你在xxx路口等我,我处理点事情就跟你一起回去。]
回复了老板娘的信息,切出页面之后看见自己的顶置:王九龙。犹豫着要不要点进去问一问,最后还是叹了口气,熄屏放进包里。
这次的旗袍稍微比较短,推门出去的时候正好赶上一阵风,有点想念王九龙了。
按照老板娘所说的地点,宋别枝过去的时候已经看到路边上老板娘的车了。快步走过去敲了敲车窗,车锁应声而开,宋别枝拉开车门却看到驾驶位上坐的不是老板娘。
是王九龙。
和一整个车尾箱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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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表白很成功,两个人顺利的在一起了。
后来跟老板娘聊起那时候的事才得知,王九龙和她早就串通好了。
怪不得总是有这么多的巧合。
宋别枝和王九龙很稳定,小打小闹中度过了三年,感情依旧处在热恋期。
俩人还没过够天天腻歪在一起的生活,王九龙热衷于跟师兄弟们撒狗粮,宋别枝喜欢每一次见面的拥抱。
两人的感情就像在酿酒,时间越长越纯。一口下肚,划过喉咙的时候轻微的灼烧感,却又暖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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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别枝爱穿素色的旗袍,这天却换了一件正红色的,衬得她肤白如玉。
王九龙不知道她有这样一件旗袍,看见她出来的时候眼睛不由得一亮。
“今天很特别,我要为我爱的人唱一首歌。”
宋别枝调整了一下话筒的高度。
“一首《秋酿》送给他。”
还记得我欠你的那首歌吗?
……
春天的麦芽酿成秋天的酒啊
摇曳的烛光闪烁他的脸庞
喝下这杯微醺的秋酿
睡梦中你披上那件红色旗袍
别让眼泪晕花了妆美丽的新娘
他为你采摘的鲜花
是最独特的嫁妆
我穿上红色的旗袍,决定要嫁给你了。
我开学了
我更新了